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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沂市技师学院学生考试考核制度

来源:临沂市技师学院网站  发布时间:2022年09月28日  点击:

临沂市技师学院

学生考试考核制度


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的小考、期中考试、期末考试由各系(部)组织命题、考试、阅卷。抽考、毕业考试及技能鉴定考试等由教务处统一安排。

1.命题

1.1教师命题应根据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、教学目的及要求命题。

1.2命题的总体要求按教考分离试题命题要求进行。

1.3教师要注意试题的保密。试卷应先交教研室主任审查后,交各系(部)。教师不准给学生划复习重点、考试范围,更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透露试题。

1.4试卷应附有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,并按指定时间上交各系(部)。

2.理论考试

2.1考试实行单人单桌,每考室一般为30人,2名教师监考,监考教师应于考前15分钟到各系(部)领取试卷,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,清点学生人数,宣布考场纪律,清理考场(检查学生桌面、垫板、铅笔盒是否有小抄),考试开始前12分钟分发试卷。

2.2监考教师可以更正试卷上的差错,可以回答学生关于试卷不清楚的地方。不准在考场内看书刊,交谈聊天,答题,吸烟,或做其它事情,更不得无故离开考场。

2.3发现学生作弊时,应视情节轻重,分别给予批评,警告,直至逐出考场。教师应认真填写监考记录表,如实记录考场情况,并将学生作弊证据一同上交。

2.4各系(部)成立监考巡视小组,如发现学生作弊现象,将分别对学生和监考教师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。

3.技能考试

3.1监考教师应于考前30分钟到各系(部)领取试卷,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(车间或实训室),清点学生人数,宣布考场纪律,安排工位,准备必备的设备、工具,考试开始前5分钟分发试卷、试件。

3.2监考教师可以更正试卷上的差错,可以回答学生关于试卷不清楚的地方。监考期间,不准在考场内看书刊,聊天吸烟或做其它事情,严禁私自离开考场。

3.3学生参加技能考试,必须严格遵从安全文明操作规程,听从监考教师或安全员的指挥安排。否则,监考巡视小组或监考教师有权停止其考试。

3.阅卷及成绩评定

3.1阅卷评分应实事求是,严肃认真,不得任意放宽评分标准,特殊情况应由各系(部)裁定。

3.2统一尺度,严格按评分标准计分。

3.3学生学期成绩的评定:期末考试成绩占70%,平时成绩占30%

3.4平时成绩的评定:平时成绩由课堂提问、单元章节测验、模块测试、小考、作业成绩及实习笔记或总结等组成。

3.5期末考试成绩,各系(部)要及时将学生学期成绩存档并报教务处备案。

4.补考

4.1补考考生必须携带学生证,佩带胸卡进入考场。

4.2补考出题原则,试题难度和范围基本同期末试题一样,而题量应比期末试题有所减少。

4.3补考时间,一般安排在下学期第23周间进行,由系部具体组织,考试时间为90分钟(补考可利用自习课,周六、周日等时间)。

4.4补考监考:补考考试实行单人单桌,每考室一般为30人,2名教师监考,各系(部)要专门成立补考巡视小组,系(部)主任亲自检查考场秩序,如发现考场有作弊行为,将分别对考生和监考教师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
4.5因故确实不能参加期末考试的,本人必须写出申请,班主任同意,各系(部)主任批准,安排参加补考,成绩作为期末成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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